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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和勤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
【信息日期: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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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0 月 27 日 辽宁省财政厅
当事人:
【供应商】沈阳和勤科技有限公司 [91210102MA0YJ9T6XP]
当事人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民族南街268号(1-3-2)
违规行为:
你单位在五化法庭设备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000-10686)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决定:
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生效日期: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