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龙湾院区儿科楼中央空调维护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龙湾院区儿科楼中央空调维护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龙湾院区儿科楼中央空调维护工程(项目编号:FZHLD2023-CS002)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HLD2023-CS002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龙湾院区儿科楼中央空调维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2.3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2.30万元
采购需求:中心医院龙湾院区儿科楼中央空调维护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⑴供应商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⑵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5日至2023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0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5)项目负责人证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15号
联系方式:王振清(13372905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3-3号楼
联系方式:金工(18342394422)
邮箱地址:fzhldzb@163.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5788010000087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工
电 话:18342394422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