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中心医院专用设备(四)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专用设备(四)采购项目
的采购公告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葫芦岛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葫芦岛市中心医院专用设备(四)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HY2021-XJ0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01 |
红外热成像测温系统 |
1、测温范围: 20-50℃ 2、测温精度:≤±0.5℃(目标距离1.0-1.5m,目标温度 32-42℃内。) 3、具备智能人脸识别。 |
3套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70,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17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价;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制造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否则提供所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6月29日8:30时起至2021年7月1日16: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采购文件其他说明: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制造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否则提供所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5)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否则提供所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会议时间:2021年7月2日北京时间9:3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询价会议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15号
项目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13372905798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
项目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7824096999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78801000008551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