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2021年水利工程质量市级监督检测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1年水利工程质量市级监督检测
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葫芦岛市水利局委托,对2021年水利工程质量市级监督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NHY2021-CS01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服务要求 |
01 |
水利工程质量市级监督检测项目 |
检测机构按照质量监督检测方案,根据水利工程进展情况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测。检测机构在完成检测后要及时向采购人提供真实可靠的检测报告及检测内容的影像资料。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20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岩土工程类甲级、混凝土工程类甲级、量测类乙级及以上),具备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4月20日8:30时起至2021年4月25日16: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资质证书。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1年4月30日9: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5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葫芦岛市水利局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8号
项目联系人:阎科长 联系电话: 0429-3113034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F(门市)
项目联系人: 孙鹏 联系电话:17824096999
邮箱地址:lnhyzb@163.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78801000008551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