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19年12月17日 至 2019年12月30日 挂牌出让 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01 |
地块位置 |
龙港区海辰路与龙绣街交汇处南侧 |
土地用途 |
其他商服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0.640026 |
出让年限 |
40年 |
成交价(万元) |
1728.0702 |
受让单位 |
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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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条件: |
现状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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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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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02 |
地块位置 |
龙港区海辰路锦西工业学校之间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2.94645 |
出让年限 |
70年 |
成交价(万元) |
11952.3988 |
受让单位 |
辽宁兴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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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条件: |
现状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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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商住比不超过10%,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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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03 |
地块位置 |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1.10581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393.6684 |
受让单位 |
葫芦岛京瑞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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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条件: |
现状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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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产业类型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二、公示期:2020年01月06日 至 2020年01月11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
单位地址:海月路4号
联系电话:0429-3126552
联 系 人:王晓东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