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渔山经济开发区振兴大街北侧,沈港路东侧地块(三)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连山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葫自然资连挂告字[2021]07号
经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政府批准,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连山分局(出让人)决定挂牌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地块名称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 划 条 件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打渔山经济开发区振兴大街北侧,沈港路东侧地块(一) |
58387 |
商业 |
≤1.8 |
≤35% |
≥35% |
40 |
960 |
打渔山经济开发区振兴大街北侧,沈港路东侧地块(二) |
69278 |
商业 |
≤1.8 |
≤35% |
≥35% |
40 |
1200 |
打渔山经济开发区振兴大街北侧,沈港路东侧地块(三) |
70155 |
商业 |
≤1.8 |
≤35% |
≥35% |
40 |
12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2月10日(工作日时间)到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连山分局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2月10日(工作日时间)到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连山分局提出参加挂牌出让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15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2月10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挂牌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9时至2021年12月14日15时(工作日时间),地点为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连山分局。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19号
联系电话:0429—2659868
联系人:刘浩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连山分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