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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葫自然资告字[2021]3号

【信息日期:2021-07-16】【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葫自然资告字[2021]3

经葫芦岛市人民政府批准,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出让人)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五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土地编号

 

地块

位置

出让

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1

F-03-01局部地块位于葫芦岛经济开发区汉江路南侧,粉煤灰项目西侧,崇宇化工一期北侧,千山路以东。

50348.97

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不低于0.6

 

50

1379

2

F-03-01局部地块位于葫芦岛经济开发区汉江路与千山路交汇处东南侧。

26667.41

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不低于0.6

 

 

50

730

3

F-02-01局部地块位于葫芦岛经济开发区汉江路以南,辽河路以北。

40395.82

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不低于0.6

 

50

1106

4

C-04-01地块位于葫芦岛经济开发区金辰实业一期南侧以南,泰山街以西。

30545

工业

不低于0.8

 

50

836

5

I-05-5-2-A地块位于葫芦岛高新区高新九路东南侧。

37438.29

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不低于0.6

 

50

135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726日至2021818日到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技术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7 16 日至20218 18 日到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技术科提出参加挂牌出让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21818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8 18 17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出让竞买资格。

六、本次挂牌时间为202186 9时至20218 20 15时,地点为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七、联系方式及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联系电话:0429-3023823  

联 系 人:郑文旭

开户单位: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东城支行

    帐 号:20005675079000000028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202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