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葫自然资告字[2021]2号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葫自然资告字[2021]2号
经葫芦岛市人民政府批准,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出让人)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二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土地编号 |
地块 位置 |
出让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1 |
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十区转角楼(A-01)地块位于东侧为靖安路,南侧为化工街,西侧为正安路,北侧为规划路 |
21724 |
商住 |
不超过2.5,且大于1.0 |
商业40、住宅70 |
4803 |
2 |
葫芦岛市化工技校(A-1)地块位于南侧为化工王字楼,北侧为葫芦岛市七高中,东侧为靖安路,西侧为正安路 |
30837.77 |
商住 |
不超过1.8,且大于1.0 |
商业40、住宅70 |
5797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8月16日到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技术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 7月 14 日至2021年 8月16 日到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技术科提出参加挂牌出让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8月16 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 8月16 日17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出让竞买资格。
六、本次挂牌时间为2021年 8月3 日9时至2021年 8月18 日15时,地点为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七、联系方式及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联系电话:0429-3023823
联 系 人:郑文旭
开户单位: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东城支行
帐 号:20005675079000000028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