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政务中心挂告字〔2020〕21号
绥中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绥政务中心挂告字〔2020〕21号)
经绥中县人民政府批准,绥中县政务服务中心受辽宁东戴河新区自然资源局委托,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宗地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 |
挂牌起始价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计容建筑面积 |
绿地率 |
||||||
2020-31 |
东戴河新区字正街东侧、滨海公路北侧 |
64181 |
住宅商业 |
>1.0且≤2.5 |
≤30% |
≤160450 |
≥35% |
3000 |
11070 |
2020-32 |
东戴河新区字正街东侧、腾达路北侧 |
51422 |
住宅商业 |
>1.0且≤2.5 |
≤25% |
≤128500 |
≥35% |
2000 |
8870 |
2020-33 |
东戴河新区字正街东侧、鹏程路南侧 |
51218 |
住宅商业 |
>1.0且≤2.5 |
≤25% |
≤128000 |
≥35% |
2000 |
8840 |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上述地块的竞买。本次挂牌申请人仅限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 12月8日至2021年 1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绥中县政务服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 1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绥中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15时前。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1年 1月 1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出让土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2020年12月28日8时30分至2021年1月13日16时00分。挂牌地点:绥中县政务服务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竞买保证金缴纳地址:辽宁东戴河新区管委会三楼财政局企业科
联系人:汪晋
联系电话: 0429-6695077
开户单位:辽宁东戴河新区财政局财政资金专户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碣石支行
银行账号:401030180020010066
竞买报名地址:绥中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文强
联系电话: 1394293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