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辽宁省兴城市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兴行政事业中心挂告字[2020]8号
经兴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受兴城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以下所列货币为人民币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指标详见兴城市自然资源局规划条件) |
用途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 价格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
||||||||
202013A |
兴城市兴海南街北侧,原兴城市实验小学、二中 |
40716 |
居住 |
不小于1.0 不大于 1.9 |
不大于28% |
不低于30% |
居住70年 |
13733 |
13733 |
100 |
|
13136 |
商业 |
不大于 2.0 |
不大于50% |
不低于20% |
商业 40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地址:兴城市临河大街38号7楼7007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9日16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地址:兴城市临河大街38号7楼7007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16时(指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0年12月11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挂牌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8时30分至2020年12月11日15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征地成本)、土地纯收益、耕地占用税(不包含其它税)。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缴款单位名称: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帐号: 20008318990000000010
开户行:兴城市长兴村镇银行营业部(行号: 320227700432)
用途;竞买土地保证金
联系电话:0429-5187007 18742261999 15902425505
联系人:刘坤 王大铭
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