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6-211400-01589
二 、 项目名称:编制连山区非煤矿山综合整治“一矿一策”实施方案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编制连山区非煤矿山综合整治“一矿一策”实施方案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有色地质一〇五队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飞路6-2号
中标(成交)金额:849,000(元)
评审总得分:91.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编制连山区非煤矿山综合整治“一矿一策”实施方案项目
服务类
名称:编制连山区非煤矿山综合整治“一矿一策”实施方案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参照省级实施方案模板,编制关闭退出类“一矿一策”实施方案14个;编制升级改造类“一矿一策”实施方案16个(含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3个)。
服务要求:根据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紧急报送非煤矿山综合整治“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6]110号)和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报送全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一矿一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葫自然资函[2026]31号)的有关要求,以采购方提供的非煤矿山风险评估成果为依据,对标省厅通知中的分类标准、核心内容和工作要求,参照省级实施方案模板,编制关闭退出类“一矿一策”实施方案14个;编制升级改造类“一矿一策”实施方案16个(含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3个)。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验收。 验收程序:达到采购人要求 验收报告:达到采购人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文辉、梅锦艳(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编制连山区非煤矿山综合整治“一矿一策”实施方案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相关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73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连山分局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19号
联系方式:0429-2659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11号金融中心A座24层05单元
联系方式:15940530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金
电 话:1594053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