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部分污水管网清淤工程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JH26-211481-00537
二、 项目名称: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部分污水管网清淤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部分污水管网清淤工程
供应商名称:辽宁兴投鲲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临海大街36乙
中标(成交)金额:75(元)
评审总得分:88.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部分污水管网清淤工程
服务类
名称: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部分污水管网清淤工程(C13020000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本次清淤服务覆盖开发区内海环西路、临海大街、渤海大街、黄海大街、东海大街沿线污水管网,包含对应污水检查井、接驳井室,管网总长度约 4000 米。最终作业范围以现场实际踏勘及采购人指定范围为准。
服务要求:服务严格执行《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 68-2020)、《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2009)及国家、辽宁省、葫芦岛市现行市政工程服务与验收规范。
服务时间: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合格标准,满足以下核心要求:管网全线通水顺畅,无淤塞断点、无壅水现象,满足日常污水输送及汛期排水要求;所有检查井井底洁净、无积泥,井壁无明显附着物;服务后现场环境恢复完好,无遗留垃圾、淤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艳、霍会兴、李硕(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部分污水管网清淤工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中规定的取费标准,按服务类项目进行取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葫芦岛市兴城市曹庄镇滨海大道75号
联系方式:18804291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9-11号楼N
联系方式:0429-20983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静
电 话:0429-2098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