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人民医院综合数字智能影像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
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5-211481-00570
二、项目名称:兴城市人民医院综合数字智能影像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人民医院综合数字智能影像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山东宜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世纪大道与凤凰路交汇处东北角海信创智谷1号楼2002室
中标(成交)金额:6.4(元)
评审总得分:83.5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人民医院综合数字智能影像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兴城市人民医院综合数字智能影像服务采购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兴城市人民医院
服务要求:我公司所提供服务方案及保证措施,包括本地化、售后服务、服务期限、响应时间、操作维护人员提供的培训计划的优劣: 维护期内维护条款: (1)云影像系统上线后,我公司提供上线之日起二年的免费功能增强性维护及免费技术维护服务(其中包括系统维护、跟踪检测、个性化需求处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2)维护期内,我公司免费新增及修改采购人所需报表,应满足各级行政政策要求或采购人自身其他业务对接要求。 (3)云服务提供2年持续不间断服务。 (4)我公司配备熟悉采购方情况的服务人员,在采购人不满意时刻提出更换。同时需有专门的客户经理定期进行回访,以利于服务满意度不佳时做出整改。 (5)我公司设置专线电话,并有专人负责接听。对于电话方式无法解决的问题或系统发生严重故障时,投标人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6小时内故障排除,服务时间为7×24小时。在一般情况下,排除故障需严格遵守故障排除预案,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有责任修订故障排除方法,通过我公司同意后实施。 (6)我公司定期通过电话或派遣技术人员现场回访跟踪使用情况,及时了解系统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给予解决。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我公司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项目部署交付(包含软硬件设备安装、系统对接、网络专线铺设、和云上数据迁移等,满足采购人使用)
服务标准:我公司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我公司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 我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海燕、赵江虹、李俊夫、马丽英、刘杰(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人民医院综合数字智能影像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2年,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1,1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人民医院
地 址:兴城市兴海南街73号
联系方式:0429-5133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11号金融中心A座24层05单元
联系方式:15940530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金
电 话:1594053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