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区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中标公示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1400-01115/hld202605013二 、 项目名称:连山区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连山区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供应商名称:锦州高丞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凌河区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24-10号
中标(成交)金额:732,000(元)
评审总得分:85.1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连山区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服务类
名称:连山区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C07010100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2019)(以下简称《技术规程》)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4号)、《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开展葫芦岛市连山区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总调查面积约1125平方公里(不含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具体包括信息提取;地类调查;数据库建设;省、部级“集中整改、对接”;成果整理等内容。
服务要求:1、信息提取 依据国家下发的监测图斑,提取关联变化图斑;同时提取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耕地监督与保护、土地执法等工作中通过验收或整改到位的图斑;以及2023年度调查为“积雪覆盖”、标注“WG”的耕地图斑、无法进入(按规程无需举证的 除外)的图斑。 2、地类调查 在2023年度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现有资料,利用国家统一下发正射影像图及监测图斑,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补充提取变化图斑,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地类实地调查(含图斑举证)。 3、数据库建设 包括数据库建设及数据库接边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属性录入、拓扑关系建立、按照数据库建设技术要求构建数据分层,建立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数据库质量检查并修改空间数据错误;形成汇总报表等。 4、省、部级“集中整改、对接” 按照历年工作要求,需要到省厅进行集中整改,到部里进行成果对接等工作。最终成果通过国家核查。 5、成果要求 (1)数据库成果以及各类统计表格。 (2)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一年止。
服务标准: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256号); (3)《土地调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8号,2008年); (4)《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5号,2009年)。 2、技术标准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4号); (2)《辽宁省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实施方案》(辽自然资办发〔2024〕81号); (3)《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4)《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 (5)《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TDT1057-2020); (6)《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8)其它相关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佳、张旭光(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连山区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举证变更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9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连山分局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19号
联系方式:0429-2659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星路滨海开发小区11号楼B
联系方式:0429-3151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刚
电 话:13904299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