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徐大堡镇核美佳园周边配套路附属设施工程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鸿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3-31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1481-00167
二 、 项目名称:兴城市徐大堡镇核美佳园周边配套路附属设施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徐大堡镇核美佳园周边配套路附属设施工程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震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四家街道钓鱼台村钓鱼台824号
中标(成交)金额:1,718,798.81(元)
评审总得分:91.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徐大堡镇核美佳园周边配套路附属设施工程
工程类
名称:兴城市徐大堡镇核美佳园周边配套路附属设施工程(B02130199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施工范围:兴城市徐大堡镇核美 佳园周边配套路附属设施工程(具体 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后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内完成全部内容(由采购 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日期)
项目经理:徐晓桐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 公路工程 建筑工程 机电工程辽 22118199106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辽建安 B(2022)150770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边伟、李玲(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徐大堡镇核美佳园周边配套路附属设施工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签订的采购招标代理协议,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7号
联系方式:13709895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兴城市SOHO创业广场B座904室
联系方式:0429-5322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飞
电 话:18698935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