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兴城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问题图斑补充调查项目结果公告 | ||||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1481-00129 二 、 项目名称:2025年兴城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问题图斑补充调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兴城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问题图斑补充调查项目 供应商名称:飞未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市辖区闵行区上海市闵行区光华路2118号第3幢五层B537室 中标(成交)金额:9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8.2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兴城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问题图斑补充调查项目 服务类 名称:2025年兴城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问题图斑补充调查项目(C19040000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生效后1年(具体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培中、孙琦、于明渊(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兴城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问题图斑补充调查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签订的采购招标代理协议,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8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兴城市兴海北街9号 联系方式:13842961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兴城市SOHO创业广场B座904室 联系方式:0429-5322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飞 电 话:18698935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