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公安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5-2027年)
一、项目编号:JH24-211400-02686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5-2027年)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5-2027年)
供应商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龙港区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41号A座三层
中标(成交)金额:18,919,440(元)
评审总得分:94.2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5-2027年)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公安 局购买人身意 外伤害保险 (2025-2027 年)(C18040101人寿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为 4149 名民警提供以保险服务。(以签订 合同当月实有人数为准)
服务要求:(一)在职民警、工勤人员、事业编人员 1.身故责任 因公牺牲、意外身故、疾病身故赔付保额110万元。(疾病身故责任无等待期,包含既往症) 2.重大疾病责任 42种重大疾病(详见附件)确诊赔付金额为10万元。(无等待期,承担一般既往症责任,参保人员无论是否患有42种重大疾病,保险理赔金额与责任同投保时未患42种重大疾病人员一致;若被保险人同一保单年度确诊两种及以上重大疾病的,赔付金额上限10万元,不重复赔付) 3.住院津贴责任 意外住院津贴100元/天,单次最多90天,最高给付180天。 4.意外医疗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治疗,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个人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按80%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最高赔付金额3万元。 (二)烈士家属、退休人员保险项目
服务时间:2025年 1 月 22 日 0 时至2028年1月21日 24 时
服务标准:(一)在职民警、工勤人员、事业编人员 1.身故责任 因公牺牲、意外身故、疾病身故赔付保额110万元。(疾病身故责任无等待期,包含既往症) 2.重大疾病责任 42种重大疾病(详见附件)确诊赔付金额为10万元。(无等待期,承担一般既往症责任,参保人员无论是否患有42种重大疾病,保险理赔金额与责任同投保时未患42种重大疾病人员一致;若被保险人同一保单年度确诊两种及以上重大疾病的,赔付金额上限10万元,不重复赔付) 3.住院津贴责任 意外住院津贴100元/天,单次最多90天,最高给付180天。 4.意外医疗 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治疗,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个人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按80%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最高赔付金额3万元。 (二)烈士家属、退休人员保险项目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明雪、于洋、王实、刘文威、黄宝双、郭玉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5-2027年)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相关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公安局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4号
联系方式: 0429-3170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宸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瑞港大厦9楼902
联系方式: 0429-3152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429-315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