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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区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专项检查服务项目

【信息日期:2024-12-12】【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一、项目编号:HLDFT-2024-CG041
二、项目名称:龙港区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专项检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龙港区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专项检查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峨眉山路396号44栋401户
中标(成交)金额:295000.00(元)
评审报价:2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龙港区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专项检查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龙港区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专项检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打击欺诈骗保飞行检查工作要求,配合龙港区医疗保障局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完成相关检查报告撰写工作及检查资料的整理装订工作。以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为主要对象,以住院服务为主要检查内容,聚焦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配合完成龙港区医疗保障局组织的医疗保障基金现场检查任务。
具体工作内容:现场检查医保局指定的27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服务要求及标准:本次项目需求以服务形式提供,本次项目需提供的服务主要是为葫芦岛市龙港区医疗保障局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飞行检查工作提供相对固定的人员服务和技术支持。派出专业工作人员完成医保局指定27家医疗机构的飞行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定点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欺诈骗保行为,并将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线索及时汇报反馈龙港区医疗保障局,同时提交完整的飞检报告。原则上在完成现场检查后,第三方公司应在15工作日内提交飞检报告及相关检查档案资料。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具体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特殊情况需延迟的必须经采购人的同意)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艳敏、陈燕、赵江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 号”
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及国家计委下发的“[2002]1980 号”文件计取,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金额为4425.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龙港区医疗保障局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人:曹曲 
电  话:0429-3059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富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海滨路5-5号楼B
联系人:肖楠
电  话:0429-6668810   13898983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