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定制工作项目(三次)
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定制工作项目(三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1422-00174二、项目名称: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定制工作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定制工作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星侨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大西路237号
中标(成交)金额:389,000(元)
评审总得分:80.8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定制工作项目
服务类
名称: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定制工作项目(三次)(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一、项目名称: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定制工作项目(三次) 二、履约期限: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服务需求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发[2023]399号)开展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六、服务内容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22]13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及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建昌县自然资源局的工作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完成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七、服务目标 1、按照《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1060-2021)、《园地分等定级规程》(TD/T1071-2022)、《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CREVA3101-2021)、《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CREVA3102-2021)、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园地定级技术方案》、《辽宁省林地定级技术方案》、《辽宁省草地定级技术方案》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2、按照《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1061-2021)、《林地估价技术规范》(T/CREVA1101-2021)、《草地估价技术规范》(T/CREVA1102-2021)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工作,编制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并按要求形成相关工作成果。 八、工作成果内容 1、园地基准地价成果: (1)文字成果:工作报告、技术报告; (2)图件成果:园地级别分布图、基准地价图等; (3)表格成果:包括基准地价成果表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服务要求:一、项目名称: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定制工作项目(三次) 二、履约期限: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服务需求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发[2023]399号)开展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六、服务内容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22]13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及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建昌县自然资源局的工作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完成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七、服务目标 1、按照《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1060-2021)、《园地分等定级规程》(TD/T1071-2022)、《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CREVA3101-2021)、《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CREVA3102-2021)、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园地定级技术方案》、《辽宁省林地定级技术方案》、《辽宁省草地定级技术方案》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2、按照《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1061-2021)、《林地估价技术规范》(T/CREVA1101-2021)、《草地估价技术规范》(T/CREVA1102-2021)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工作,编制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并按要求形成相关工作成果。 八、工作成果内容 1、园地基准地价成果: (1)文字成果:工作报告、技术报告; (2)图件成果:园地级别分布图、基准地价图等; (3)表格成果:包括基准地价成果表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服务时间:一、项目名称: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定制工作项目(三次) 二、履约期限: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服务需求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发[2023]399号)开展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六、服务内容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22]13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及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建昌县自然资源局的工作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完成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七、服务目标 1、按照《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1060-2021)、《园地分等定级规程》(TD/T1071-2022)、《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CREVA3101-2021)、《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CREVA3102-2021)、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园地定级技术方案》、《辽宁省林地定级技术方案》、《辽宁省草地定级技术方案》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2、按照《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1061-2021)、《林地估价技术规范》(T/CREVA1101-2021)、《草地估价技术规范》(T/CREVA1102-2021)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工作,编制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并按要求形成相关工作成果。 八、工作成果内容 1、园地基准地价成果: (1)文字成果:工作报告、技术报告; (2)图件成果:园地级别分布图、基准地价图等; (3)表格成果:包括基准地价成果表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服务标准:一、项目名称: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定制工作项目(三次) 二、履约期限: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服务需求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发[2023]399号)开展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六、服务内容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22]13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及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建昌县自然资源局的工作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完成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七、服务目标 1、按照《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1060-2021)、《园地分等定级规程》(TD/T1071-2022)、《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CREVA3101-2021)、《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CREVA3102-2021)、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园地定级技术方案》、《辽宁省林地定级技术方案》、《辽宁省草地定级技术方案》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2、按照《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1061-2021)、《林地估价技术规范》(T/CREVA1101-2021)、《草地估价技术规范》(T/CREVA1102-2021)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工作,编制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并按要求形成相关工作成果。 八、工作成果内容 1、园地基准地价成果: (1)文字成果:工作报告、技术报告; (2)图件成果:园地级别分布图、基准地价图等; (3)表格成果:包括基准地价成果表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红、刘敏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建昌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定制工作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计委下发的“[2002]1980号”文件。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专家名单: 金红、刘敏杰、刘龙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建昌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建昌县建昌镇朝阳路一段97号
联系方式: 0429-7123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建昌县新区馨苑家园门市
联系方式: 0429-793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禄生
电 话:0429-7939999
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