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
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HLDFT-2024-CG037)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
中标人:沈阳勤威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13.13 万元
二、其他:
1、项目编号:HLDFT-2024-CG037
2、项目名称: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
3、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勤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文萃路 14 号(2-2-1)
中标(成交)金额:131,300.00 元
4、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信息化运行维护项目 一、服务要求: (一)电话无限次支持 (二)7*8小时现场服务 (三)在维护服务中,对接触的有关甲方业务方面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四)针对本院系统管理员做好相应的培训工作; (五)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1、操作类请求 现场人员及时处理电话、报修系统等渠道的服务请求,对于操作类问题必须立刻解决; 2、数据修改类请求 对于用户操作等引起的数据修改请求,由高院业务人员审核通过后,现场服务人员进行信息修改; 3、数据库维护 数据库备份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及系统升级改造需要进行的数据库迁移等工作 4、需求类问题 (1)、软件现有框架内的维护性调整修改,如果涉及到数据结构、处理逻辑、软件功能、软件界面较大调整的需求时,应提供书面的需求书,双方协商后,进行系统更新; (2)、系统运行保障:每日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软件现有框架内的运行故障处理; (3)、软件Bug修复或有效的解决方案; (4)、根据需求情况,及时进行系统升级。 二、服务具体内容: (一)电话运维服务:提供至少一部热线电话,提供热线电话服务。 1、接听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及派出法庭用户关于审判、执行、电子卷宗系统的日常使用操作咨询电话, 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2、接听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及派出法庭用户故障报修电话,通过电话解决用户问题。如不能通过电话解决的,转交其他后台运维工程师,并登记、跟踪、反馈问题信息; 3、接听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及派出法庭用户关于审判、执行、电子卷宗中,需要省院及中院驻场服务人员处理的问题。接听电话后,通过电话回答解答用户疑问。如不能用过电话处理的,登记问题并转交其 他后台运维工程师,并登记、跟踪、反馈问题信息。 (二)庭室运维服务 为本院提供驻场工程师,专门为各庭室服务,主要服务对象为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本级办公区所有部门。 1、根据热线电话获取的问题信息,提供上门解决执行干警的软件安装、配置及应用故障; 2、根据执行干警要求,上门对执行干警进行一对一的系统操作培训; 3、根据执行干警申请领导批准,在数据库中对各项数据及时进行数据调整; 4、配合法院进行系统演示、辅助制作与系统相关的PPT; 5、收集法院软件修改、升级需求,制作软件需求分析报告; 6、收集升级后运行的反馈意见或整改意见; 7、软件升级调优前在模拟环境实际测试等工作; (三)日常运行维护 1、用户调整:根据法院机构改革或人事变动,对相关人员进行权限调整,调整后检查核对权限准确性。 2、系统日常维护: (1)每日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跟踪监测; (2)每周查看整理系统运行日志,发现并解决问题; (3)每月组织对系统运行情况的检查与审核,通过现场核查、调取相关的运维工作记录、审查运维报告等方式,对各系统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与审核,以发现、分析系统整体的运行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经双方协商调用必要的服务支持资源及时予以解决,并将问题及解决办法形成文档; 3、售后服务台帐: 所有维护、修改记录登记,重点事项进度情况等建立售后服务台帐,定期向用户做汇报; (四)搭建问题反馈平台 面向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及派出法庭服务,提供统一问题反馈平台,用户可通过平台文 本描述反馈问题,通过论坛形式,跟踪查询问题处理进程,确保问题处理更加便捷。 (五)培训服务 1、服务内容: 培训服务是指遇到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标准及管理要求调整时,系统操作方式发生了 较大变化的针对性的业务操作培训。 用户岗位变动、新进、离职等人事变动情况造成的对系统不够熟悉,公司派专人根据用户要求进行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现场培训服务; 2、服务方式: 由资深培训老师现场授课;提供培训教材和操作手册;不限培训人数;可以提供一对一、一 对多培训服务; (六)系统运行监控服务 系统运行每日保障 。每日上班前检查系统运行情况,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跟踪监测,确保用户工作时间段正常使用系统。 (七)工作流程维护 根据办案管理工作要求,对办案系统中工作流程进行维护,配置、调整,确保案件工作流程正常运转,确保流程符合院管理要求。 (八)流程节点维护 对系统中案件流程节点进行维护,对流程节点配置、调整,确保工作办案节点正常有效,确保符合院流程管理要求。 (九)FTP服务维护 对案件所有卷宗材料所存放FTP进行维护。确保FTP配置信息变更调整。 三、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友好协商,合同可续签两年)。 四、其他 (1)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部价款(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3)需执行国家最新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4)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5、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丽杰、李铁峰、彭东
6、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及国家计委下发的“[2002]1980 号”文件计取,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金额为 5909.00 元。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无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
联 系 人:赵焕智
电 话:0429-21640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富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海滨路 5-5 号楼 B
联 系 人: 肖楠
电 话: 0429-6668810
电子邮件: hldftztb_20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