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南票区女儿河金星镇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葫芦岛市南票区女儿河金星镇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1404-00010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女儿河金星镇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女儿河金星镇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供应商名称:辽宁成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樱花街32-2栋8号(二楼)
中标(成交)金额:299,300(元)
评审总得分:86.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女儿河金星镇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女儿河金星镇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C20020600工程监理服务)
服务范围: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工程决算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监理规定进行监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完成(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金贵、付莉、霍会兴、鞠晓萍、韩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女儿河金星镇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政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计委下发的“[2002]1980号”文件及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辽价发[2013]005号”通知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489.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水利局
地址:葫芦岛市南票区
联系方式:0429-4928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34-7号楼1单元101
联系方式:0429-6661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磊
电 话:0429-666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