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经济开发区用海项目(部分)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和填海竣工验收测量报告编制项目 001包
兴城经济开发区用海项目(部分)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和填海竣工验收测量报告编制项目001包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ld202401061(招标文件编号:hld202401061)
二、项目名称:兴城经济开发区用海项目(部分)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和填海竣工验收测量报告编制项目001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供应商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凌河街42号
中标(成交)金额:9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 001包 | 采购人指定地点(兴城市) | 根据国家关于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意见,完成共6个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工作(以实际地块为准)。 具体内容如下:按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开展论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资料,完成海域开发利用现状调查;收集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资料,评价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开展海籍调查,勘定用海边界,测量界址点,计算用海面积并绘制项目宗海图;完成海洋资源环境影响分析、利益相关者界定与协调分析、区划规划符合性分析、用海合理性分析等内容;采集与分析其他论证所需的数据,以及所有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所需开展的工作;完成论证报告书编制,并协助甲方完成送审、报批等工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责任义务后(至少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通过技术层面的专家评审,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志国 贺兰英 杜连成 高浩 张玉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 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7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辽宁省兴城市滨海大道75号,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杜先生 0429-5310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豪涵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锦郊街道锦中村
联系方式:杨莉 13188509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莉
电 话: 13188509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