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机场转军民合用机场场址地面技术论证服务
绥中县机场转军民合用机场场址地面技术论证服务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绥中县机场转军民合用机场场址地面技术论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03月01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21-00053
项目名称:绥中县机场转军民合用机场场址地面技术论证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最高限价:400,000.00元
采购需求:按照民航规范相关要求,对绥中机场进行场址论证分析,编制《绥中机场改军民合用机场场址地面技术论证报告》,主要内容为地面场址条件分析论证,具体为与城市规划条件,与自然保护区关系,场地条件,周边净空条件,气象条件,临近机场关系,电磁环境及通信导航台建设条件等分析论证等内容,最终综合各条件给出建设投资估算﹑结论建议和需要协调地方及军方的事项,并出具相应的咨询报告。目的是为业主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意见,以便于与相关部门沟通汇报及研究相关决策,推进下一步机场前期工作。报告需要执行国家和民航相关标准。提供报告包含纸质版8份,电子版1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包括民航),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20 日至 2024 年 02 月 26日,每天上午9:00 至11:30 ,下午13:30 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 年03 月0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六、开启
时间: 2024 年03 月0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后,须同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3、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中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绥中县
联系方式:0429-61227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绥中县和平街4-3号
联系方式:0429-6168883
邮箱地址:lndx8883@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葫芦岛绥中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770500102000002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429-6168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