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一、项目编号:JH23-211403-00028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第一物业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青云里满庭芳园小区配套公建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1,934,237.6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龙港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26号,建筑面积;A座、B座、C座,食堂共计建筑面积:39180平方米(后楼食堂建筑面积:3215平方米)。
服务要求:人员配置共计54人 需实现的功能、目标: 1、服务区内职工餐厅周一至周五早餐、午餐供应工作; 2、职工餐厅的日常管理工作; 3、服务区内给排水设施和生活饮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 4、服务区内供电及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养护; 5、服开区内房屋日常维修管理(包括地面、墙壁、棚面、楼梯、屋面等); 6、服务区内办公桌椅具、门窗、旋转门等的日常维修管理; 7、服务区内其它附属设施设备的巡查、养护,维修、管理; 8、维护物业服务范围内公共秩序;进行安全巡视、门岗执勤和处理来访登记、引导等安全服务工作; 9、维护服务区院内车辆的停放秩序; 10、服务区内安全消防检查工作; 11冬季服务区内通道除雪工作; 12、服务区内各办公室、会议室、活动室,庭院、大厅、走廊、步梯、卫生间及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和附属设施清洁、卫生保持,垃圾清运工作。
服务时间:3年,自合同生效起计算。
服务标准:1、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所规定的有相关证书上岗。 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和《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 3、其他技术、服务要求:各岗位人员严格遵守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政府办的安排,做好各项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月娥、刘文威、张志武、霍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部收取任何费用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76号
联系方式:蒋伟、0429-3050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47-1号
联系方式:0429-3023831、3023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勇
电 话:0429-3023831、3023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