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区环境污染重点区域摄像监控服务项目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区环境污染重点区域摄像监控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S2023-HLDCG013
项目名称:葫芦岛经济开发区综合产业园区环境污染重点区域摄像监控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人民币417100.00元
采购需求:摄像监控及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在近三年国内招标过程中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失信行为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和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网络或邮寄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人需提供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核验,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葫芦岛市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北港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袁也(1504090177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和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欣蕗园一区6-8号楼F
联系方式:李经理(13604290336)
邮箱地址:4938220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