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固定资产评估机构及固定资产拍卖机构遴选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NHY2023-CS011
二、项目名称:绥中县固定资产评估机构及固定资产拍卖机构遴选项目
三、成交信息
001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科润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腾街19-9号楼C室
成交金额(折扣率):95%
002包:
供应商名称:亿佰荷拍卖(辽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大街名购广场C-1-16-34号
成交金额(折扣率):98%
四、主要标的信息
001包:
服务类 |
名称: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供应商提供采购人指定的固定资产评估服务,包括绥中县公车改革处置车辆及未来一年房产、土地及其它评估等。 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指定的标的物及要求进行评估服务,并依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估,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估报告书》负相应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应当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的规定,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3、供应商应遵守职业道德,对采购人提供内部资料和评估结果严守秘密。4、供应商应在约定时间内提交《评估报告书》,若因采购人不能按照规定时间提供材料,供应商可以申请延长交付报告书时间。5、供应商在评估过程中,若出现重大变更,供应商应与采购人进行合理协商后配合采购人进行评估。 服务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止。 服务标准:按相关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执行。 |
002包:
服务类 |
名称:拍卖服务 服务范围:供应商提供采购人指定的固定资产拍卖服务,包括绥中县公车改革处置车辆及未来一年房产、土地及其它拍卖等。 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准则、暂行办法及细则相关规定进行本项目相关工作,须确保一切拍卖流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负责做好拍卖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2、供应商须接受监督部门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3、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拍卖方案,待采购人确定后方可实施。4、拍卖的标的物起拍价须与采购人协商一致,拍卖成交价不能低于拍卖保留价。5、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并完善制作拍卖公告和拍卖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在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拍卖,通过网络和报纸等方式进行公告,发放拍卖成交确认书,协助采购人拟定合同。6、项目拍卖不成功的,除非采购人要求撤回,否则供应商应重新组织再次拍卖。重新拍卖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流拍原因分析和解决对策建议报告,采购人可根据报告决定是否对拍卖起拍价和内容进行适当调整。7、供应商应负责协助完成拍卖成交后的所有过户手续。8、供应商须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对拍卖物资来源、资料信息、拍卖底价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保密事项,都要给予保密。9、供应商须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除按规定可以留存的文档外,将全部文档移交采购人 服务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止。 服务标准:按相关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艳敏、胡月娥、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