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送达集约外包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000-17288
二、项目名称:电子送达集约外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电子送达集约外包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道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58-1沈阳国际软件园B01号楼421房间
中标(成交)金额:79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电子送达集约外包服务
服务类
名称:电子送达集约外包服务(C16039900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电子送达集约服务
服务要求:电子送达:电子送达服务解决法官发起的送达任务,电话专员要和当事人确认是否进行电子送达,和当事人核对文书内容,确认当事人身份信息、电话和住址。如当事人接受电子送达,送达任务完成。(电子送达以短信形式,发送链接和随机密码,当事人需要点击确认或者短信接受文书)若当事人拒绝电子送达接受可转邮寄送达,裁判文书需要当事人确认后邮寄。 2、承诺本次项目人员均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熟悉法院中需要服务岗位的业务流程,熟练掌握电脑等办公设备,服从人民法院的规章制度及保密要求。 3、电子送达人数:8人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
服务标准:要求专员每日待处理任务清零; 1.要求专员对经手过的每个任务均做留痕处理; 2.要求专员处理任务时保持严肃、谨慎态度,有责任感; 3.要求专员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及话术要求进行任务处理和与被送达 人沟通; 4.要求专员工作时耐心、细心、多听、多学、多问; 5.要求专员与被送达人礼貌应答,遇到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 6.除特殊情况外,要求“二个一律”:①原告一律发电子送达,绝 不发邮寄送达;②除判决书、裁定书此类文书,其余一律发电子 送达;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玉珍、李鲲、任东、沈旭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电子送达集约外包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1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甲
联系方式:0429-8580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政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海滨路5-10L号
联系方式:0429-2173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进
电 话:0429-2173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