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1481-00054
二、项目名称:兴城市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草原生态修复治理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言信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高台镇二道岭村二道沟屯96号
成交金额:887,7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草原生态修复治理
服务类
名称:兴城市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C07029900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服务范围:实施兴城市草原生态修复治理3000亩,包括草籽购置、草籽播种、整地等。
服务要求:1、混播配比要求:根据补播地块植被类型、盖度、草原退化程度确定混播比例。混播配比为 50% 披碱草、50%苜蓿。2、补播时间要求:春季和夏季播种。补播宜早不宜晚,首次补播完成时间不晚于5月15日,8月15日之前完成全部补播任务。3、补播方式要求: 穴播:按一定的行距、株距,采用刨坑-回填土-播种-覆土的播种方法,穴径为20厘米,每穴点播种子10-15粒,均匀分布。(2)条播:按行距30厘米开沟,开沟、播种、覆土一次完成,每延长米播种 100-200 粒,均匀分布。(3)撒播:用人工把牧草种子撒播在翻整松软的池子里,每平方米播种300-500粒,均匀分布,然后用耙或人工覆土并踩踏。退化严重的草原,植被盖度极低、裸露区域大的地块或建设区内退耕种草地块可采取条播的方式。地势不平的草山、草坡采用环山等高开沟,削坡播种,地势平坦的地块可条播和撒播相结合,播后要及时覆土并踩踏。4、播种次数及播种量要求:根据播后保苗数和当地气候确定补播次数,可根据苗情适当增减。补播毛面积为 3000 亩,绝对补播面积为1500亩,播种量采用0.5kg/亩的标准,其中披碱草 0.25kg/亩,苜蓿 0.25kg/亩。5、播种深度要求:草本牧草播深 1.5 厘米。6、播后管理要求:刚补播的草地,幼苗嫩弱、根系浅,经不起牲畜践踏,补播地段当年必须禁牧。播种后应及时查看出苗情况,进行补播。播种后及时加强管护。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服务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贺兰英、唐秋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草原生态修复治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31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城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兴城市兴海南街92号
联系方式:何世维(0429-5118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
联系方式:孙鹏(17824096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鹏
电 话:17824096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