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弱电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NHY2021-CS021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弱电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奥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渤海街60-2号楼6单元601
成交金额:3,299,946.0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弱电工程 施工范围:综合布线系统、网络系统、监控系统、机房工程等 施工工期:合同生效,90日历天内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工程项目并验收合格。 项目经理:程宇 执业证书信息: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编号:00824939) |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月娥、刘希辉、张川、孙艳枝、孙丽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拟收取中标服务费人民币26099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15号
联系方式:孙科长(0429—2613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
联系方式:孙鹏(17824096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鹏
电 话:1782409699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见附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