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葫芦岛市公安局委托,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称对葫芦岛市公安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编号:hld202005017 )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公务用车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hld202005017
3、采购文件:见采购公告附件
4、采购结果:
包号 |
结果类型 |
确定时间 |
废标情形 |
01 |
废标 |
2020年6月4日 |
谈判小组对3家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中,1家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审查,其中葫芦岛盛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朝阳盛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资格性审查表中的第7项未提供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谈判小组一致认定,本项目实质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 |
5、评审专家名单:(不含采购人代表)纪艳明、陈新华
采购人:葫芦岛市公安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4号
项目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13470676983
采购代理机构: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47-1号
项目联系人:高勇
联系电话:0429-3023831、3023833
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