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财政保障服务中心葫芦岛市财政保障服务中心委托审核服务项目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财政保障服务中心委托审核服务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211401202300000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网络原因部分内容丢失,现予以补充。 更正内容: 1.原文件中:第3页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更正为:
2.原文件中:第14页 001包:最高限价:《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3〕005号)收费标准的70%,即折扣率为30%,折扣率越高的报价越低。 更正为: 001包:最高限价:《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3〕005号)收费标准的70%,即折扣率为30%,折扣率越高的报价越低。折扣后,单个项目计费小于2000元件的,按2000元计费;大于等于29.5万元的,按29.5万元计费。 3.原文件中:第18页 002包:最高限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价发〔2011〕113号)[注:基准收费按送审金额的2‰计收,核减(增)额收费按核减(增)金额的7%计收]收费标准的50%,即折扣率为50%,折扣率越高的报价越低。 更正为: 002包:最高限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价发〔2011〕113号)[注:基准收费按送审金额的2‰计收,核减(增)额收费按核减(增)金额的7%计收]收费标准的50%,即折扣率为50%,折扣率越高的报价越低。折扣后, 单个项目计费小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费;大于等于5万元的,按5万元计费。 4.原文件中:第19页 2.分包名称:002 3) 违约责任: 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框架协议合同的各项义务。 更正为: 4.交叉互检审核结果出现3次以上偏差±5%的情况解除框架协议 5.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框架协议合同的各项义务。 5.本次采购“报价一览表001”、“报价一览表002”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进行了更正,详见新版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征集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财政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5号 项目联系人:李博男 联系方式:3117826 征集人:葫芦岛市财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