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202608057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数政局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2,847.00
最高限价(元):82,847.00
采购需求: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以及负责大楼保安工作,巡视巡查、门岗执勤等(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3日10时00分至2026年08月19日16 时30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获取
售价:免费
获取采购文件提供的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联系方式;
3)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法人参加磋商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报名材料),发送至lnyh666888@163.com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54号
联系方式:13029293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城市首山湖E门市
联系方式:0429-5330606
邮箱地址:lnyh666888@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城兴海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7150051090000612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3998987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