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东戴河新区创业大厦中央空调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LNZY2026-CS01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一、采购条件
辽宁东戴河新区创业大厦中央空调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9.11万元,招标人为辽宁东戴河新区通达国土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辽宁东戴河新区创业大厦中央空调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创业大厦中央空调改造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⑴供应商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⑵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07月24日08时 30 分到 2026 年 07月30日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获取地点:辽宁卓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采购内容:创业大厦中央空调改造工程
最高限价:人民币3591141.63元
采购需求:创业大厦中央空调改造工程,包括机房部分改造、室内末端改造、七年运行维护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 日历天内完工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步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东戴河新区通达国土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东戴河新区通达国土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绥中县前所镇洪家村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8242913666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卓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核北方大厦1323室
联 系 人:金经理
电 话:13188525962
电 子 邮 件: lnzyxm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