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变电所增设气体灭火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DCGCS2026-01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变电所增设气体灭火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3.74 万元,招标人为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变电所增设气体灭火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变电所增设气体灭火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变电所增设气体灭火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7 月 07 日 13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7 月 14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招标公司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1.
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2.领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影印件一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
联 系 人:沈师宇
电 话:0429-261333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 93-13 号 B 门市
联 系 人: 张颖
电 话: 0429-3094333
电子邮件: hldzb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