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人民法院审判用房综合楼可靠性鉴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KRD2026CS061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兴城市人民法院审判用房综合楼可靠性鉴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3.35 万元,招标人为兴城市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兴城市人民法院审判用房综合楼可靠性鉴定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城市人民法院审判用房综合楼可靠性鉴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兴城市人民法院审判用房综合楼可靠性鉴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
(2)同时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 CM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项目负责人具有结构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箱或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0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楼开标室
七、其他
领取磋商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krdzb@163.com),并致电确认。需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 ”(严格按照这个填写主题,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5)供应商除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纸质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 投标无效。
(6)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及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兴城市人民法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城市人民法院
地 址:兴城市黎明路与临河大街交叉口西侧 70 米路北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0429-579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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