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除磷剂采购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2114000L0E000080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除磷剂采购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2万元,招标人为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除磷剂采购入围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除磷剂采购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除磷剂采购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备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2)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3)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6月1日08时00分到2026年6月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企业注册登记本项目,现场获取或以邮件形式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市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6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市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
七、其他
1、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公告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回执截图;
注: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形成一套pdf格式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hldjs2020@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招标公司核对无误后发送收款码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
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本,售后不退。
3、本项目最终入围2家投标人。
4、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需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5、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监督监察部门。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城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兴城市
联系人:赵铁伦
电 话:17604299300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虹京明成F门市
联 系 人:王鑫
联系电话:0429-3061188
电子邮件:hldjs2020@163.com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