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龙港区人民法院消防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AT2026CSFW034
项目名称:葫芦岛龙港区人民法院消防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2300.00元
最高限价:3523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8日至2026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递交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
地 址: 龙港区锦葫路76号
联系方式:刘凌、0429-2039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山区渤海街与中央路交叉口南120米
联系方式: 管佳莹、0429-3072222
邮箱地址: at3072222@163.com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湾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0011672219000000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管佳莹
电 话: 0429-307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