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河流域总氮精细化溯源项目招标公告
兴城河流域总氮精细化溯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202602042
项目名称:兴城河流域总氮精细化溯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40000
最高限价(元):5400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
本项目范围覆盖葫芦岛市兴城河全流域范围。
★二、服务时间
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6月01日。
★三、服务标准
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服务,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
★四、服务要求
本项目要求明确流域基本情况且系统构建兴城河流域总氮污染“源-输移-响应”的全链条分析体系,分析流域总氮污染物组成情况,具体各要求如下。
1、主要污染源排放量及入河量计算模型的构建
需深度实地调查与本地化参数修正,精细核算农业种植、畜禽养殖、城镇生活、农村生活源及工业源等污染源的产生量、排放量及入河量。依据国家出台的标准、规范,参考相关科研资料、研究文献及核算不同地块单位面积含氮化肥、农药实际用量,为系数修正提供依据。引入多因子优化入河系数,构建符合兴城河流域本地特征的农业种植、畜禽养殖、农村生活源及城镇生活源等污染源的总氮污染排放量及入河量计算模型,以便适配兴城河流域的实际情况。
2、总氮污染组成的计算及分析
需依据农业种植、畜禽养殖、城镇生活源及农村生活源等污染源深入调查结果,基于高精度地理数据取兴城河流域边界,测算不同坡度的面积占比,定量解析流域内总氮污染的组成结构与空间分布特征。计算流域内各污染源的排放量和入河量,开展流域内的各污染源类型组成结构及来源分析。
★五、服务成果
《兴城河流域总氮污染精细化溯源研究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期限: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6月0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26日16时00分至2026年03月0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址: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分中心(葫芦岛兴城市临河大街38号7层)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分中心(葫芦岛兴城市临河大街38号7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磋商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兴城分局
地 址:兴城市临河大街38号
联系方式:0429-5626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星路滨海开发小区11号楼B
联系方式:13904299167
邮箱地址:lntdgczxyxgs@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建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74004100000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刚
电 话:13904299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