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共享便民设备服务项目采购公告(招标编号:HF2025-CS1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共享便民设备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共享便民设备服务,在指定区域设置可折叠式陪护床、轮椅、可折叠式平车及充电宝租赁点(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共享便民设备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共亭便民设备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1)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响应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响应。(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30日08时30分到2025年06月06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采购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1.本项目共概况如下:
1.1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共享便民设备服务项目
1.2 项目地点:葫芦岛市中心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1.3采购范围: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共享便民设备服务,在指定区域设置可折叠式陪护床、轮椅、可折叠式平车及充电宝租赁点(具体内容详见服务需求)。
1.4 预算金额:
2.服务期限:一年,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6日每日上午8:30 时~11:30时,下午 13:00 时~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现场或邮寄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未获取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代理公司不予受理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截止时间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6.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经营模式为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向采购人上缴服务费,服务金额要求>15 万元报价低于 15 万元视为无效报价,
(2)请供应商在采用线上或线下报名的同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十五号
联 系 人:王振清
电话:0429-2613330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申海花园山水路 2-2-1
联系人:高桦楠
电话:0429-3062266
电子邮件:lnhfxm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