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交易信息>> 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

兴城市人民法院通信链路租赁

【信息日期:2024-11-18】【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兴城市人民法院通信链路租赁
项目概况:
(兴城市人民法院通信链路租赁)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筑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H-CGGK-202418
项目名称:兴城市人民法院通信链路租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105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10500元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 年11月18日至 2024年11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筑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箱购买
售价:300元/份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规〔2021〕8号)执行。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
2.领取文件其他说明: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3.供应商需持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iaoningzhuhui24@126.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后领取采购文件。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两套。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兴城市临河大街35号
联系方式: 张主任、0429-5790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筑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76号楼K二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18842933536 
邮箱地址:liaoningzhuhui24@126.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筑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 501 741 2080 0000 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明泽
电 话: 1884293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