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链路租赁项目
通信链路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LDFT-2024-CG038)
一、招标条件
本通信链路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3.06万元,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通信链路租赁用于满足省法院、政务云、中级法院、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及其他单位间快速、安全、稳定的数据传输需要(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通信链路租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通信链路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3)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和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项目采购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授权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11月12日08 时30分到 2024 年11月18日16 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邮箱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递交方式: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FT-2024-CG038
项目名称:通信链路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600.00 元
最高限价:230600.00 元
采购需求:通信链路租赁用于满足省法院、政务云、中级法院、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及其他单位间快速、安全、稳定的数据传输需要(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友好协商,合同可续签两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二)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邮箱发送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网络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潜在供应商在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各潜在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 http://www.hldggzyjyzx.com.cn/,各潜在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本次投标相关信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
联 系 人:赵焕智
电 话:0429-21640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富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海滨路 5-5 号楼 B
联 系 人: 肖楠
电 话: 0429-6668810
电子邮件: hldftztb_20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