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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项目

【信息日期:2024-11-07】【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LDFT-2024-CG042

一、招标条件

本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5 万元,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依据国家和省级指标文件要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是利用国土调查三调数据和所有监测数据情况,兼顾土壤 pH 值、土壤重金属有效态含量等辅助判定,对现有类别划分耕地进行动态调整,并建立并完善矢量数据库,形成1图1表1报告(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所属行 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8日08 时30分到2024年11月14日16时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 五路)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 五路)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FT-2024-CG042

项目名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 元

最高限价:250000.00 元

采购需求:依据国家和省级指标文件要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是利用国土 调查三调数据和所有监测数据情况,兼顾土壤 pH 值、土壤重金属有效态含量等辅助判定, 对现有类别划分耕地进行动态调整,并建立并完善矢量数据库,形成 1 图 1 表 1 报告(具体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 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 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 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4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 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葫芦岛市富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海滨路 5-5 号楼 B)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发送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 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潜在供应商在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 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各潜在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 链接 http://www.hldggzyjyzx.com.cn/,各潜在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 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本次投标相关信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

九、联系方式

人: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

人:张权

话:0429-32018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富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海滨路 5-5 号楼 B

人: 肖楠

话: 0429-6668810

电子邮件: hldftztb_20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