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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建昌县第三高级中学校园餐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大米采购、食用油采购、猪肉采购、蔬菜采购、冷鲜采购

【信息日期:2024-09-20】【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辽宁省建昌县第三高级中学校园餐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建昌县第三高级中学校园餐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15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22-00158

项目名称:辽宁省建昌县第三高级中学校园餐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9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为辽宁省建昌县第三高级中学食堂提供大米及相应食品配送服务,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并每日按时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4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为辽宁省建昌县第三高级中学食堂提供食用油及相应食品配送服务,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并每日按时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55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为辽宁省建昌县第三高级中学食堂提供猪肉及相应食品配送服务,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并每日按时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66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为辽宁省建昌县第三高级中学食堂提供蔬菜及相应食品配送服务,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并每日按时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65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为辽宁省建昌县第三高级中学食堂提供冷鲜及相应食品配送服务,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并每日按时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业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9230830分至20240927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15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或光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辽宁省建昌县第三高级中学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凌河街15 

联系方式: 0429-7208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辽宁中浩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中央商务区紫御豪庭1F门市 

联系方式: 0429-2861111 

邮箱地址: lnzh5678@163.com 

开户行: 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里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浩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64072600000000000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金亭 

  话: 0429-286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