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实验中学教师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采购
葫芦岛市实验中学教师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采购
项目概况(葫芦岛市实验中学教师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9月30日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03-00078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实验中学教师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采购
预算金额:377842.00
最高限价:377842.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并每月按时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9月10日9:00至 2024 年9月14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30日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投标人采用电子化质疑的,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规〔2021〕8号)规定执行。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后,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葫芦岛市实验中学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电话:138429244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429-7770078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12-4号
邮箱地址:lnwxzb@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玮
电 话:0429-777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