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徐大堡镇滨海片区项目临时电工程(1000KVA)
兴城市徐大堡镇滨海片区项目临时电工程(1000KVA) 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XDZB2024-1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一 、招标条件
本兴城市徐大堡镇滨海片区项目临时电工程(1000KVA)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8.12523万元,招标人为兴城市徐大堡镇人民政府。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徐大堡镇滨海片区项目临时电工程(1000KVA) 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城市徐大堡镇滨海片区项目临时电工程(1000KVA);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兴城市徐大堡镇滨海片区项目临时电工程(1000KVA))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类五级(含) 以上;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3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09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七、其他
领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 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 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三)。
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1份,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在采购文 件领取时间内,到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采购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兴城市徐大堡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城市徐大堡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兴城市徐大堡镇
联系人:张兴峰
电 话:0429-5767303
电子邮件:94788744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城市温泉街道兴海北街113号S
联系人:刘智慧
电 话:0429-5353000
电子邮件:9478874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