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兴城市及连山区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业务平面和业务运行环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001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兴城市及连山区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业务平面和业务运行环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34-4号楼3单元102葫芦岛宜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YJZB-2024-0006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兴城市及连山区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业务平面和业务运行环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05.63万元
最高限价:105.63万元
采购需求:设备采购,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供货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 年 8 月 21 日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葫芦岛龙港区龙程街34-4号楼3单元102
方式:现场领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 年 9 月 10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 9 月 10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八、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在公告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0429-3235880)。
(1)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代理人授权书及身份证; 注:投标报名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到招标代理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 34-4 号楼3单元102)进行报名。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免费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气象局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10号
联系方式:0429-3113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葫芦岛宜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葫芦岛龙港区龙程街34-4号楼3单元102
联系方式:0429-3235880
邮箱地址:hldyjxmglzx@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石化支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宜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74030800000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429-3235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