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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兴城市及连山区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业务平面和业务运行环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001

【信息日期:2024-08-20】【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兴城市及连山区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业务平面和业务运行环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34-4号楼3单元102葫芦岛宜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9   10  9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YJZB-2024-0006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兴城市及连山区国家基本气象站基础设施、业务平面和业务运行环境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05.63万元

最高限价:105.63万元

采购需求:设备采购,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供货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  8  21   2024  8 2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 11:30 ,下午 13:30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葫芦岛龙港区龙程街34-4号楼3单元102

方式:现场领取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   9 10    9    0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

、开启

时间:2024 9  10 900(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八、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在公告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0429-3235880)。

(1)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代理人授权书及身份证; 注:投标报名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到招标代理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 34-4 号楼3单元102)进行报名。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免费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气象局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10号

联系方式:0429-3113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葫芦岛宜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葫芦岛龙港区龙程街34-4号楼3单元102

联系方式:0429-3235880

邮箱地址:hldyjxmglzx@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石化支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宜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74030800000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429-3235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