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邴家学校(南一分校)正式电工程001

【信息日期:2024-08-19】【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邴家学校(南一分校)正式电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邴家学校(南一分校)正式电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政府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81-00193
项目名称:邴家学校(南一分校)正式电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2,150,685.38 元
最高限价:2,150,685.38 元
采购需求:变电所土建、变电所安装(变压器、高压配电柜、母线、低压配电柜、母线、预埋管等)、室外电缆(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承接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类五级(含)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至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3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确认。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文件电子U盘1份,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6.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60分钟止。
7.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8.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教育局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学苑街5号
联系方式:0429-5332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滨南路16-4号楼1单元901室
联系方式:17275753136
邮箱地址:741521302@qq.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建设西路支行
账户名称: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3077732851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苑工
电 话:1727575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