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主、副食品采购服务项目
葫芦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主、副食品采购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主、副食品采购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00-01788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主、副食品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2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餐饮全品类原材料,主要包括蔬菜、豆制品、水果、禽蛋、肉类、水产、冷冻品、粮油、副食调料、干货、酒水饮料、低值易耗品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有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企业),最多只能有一家公司(企业)参加应答,同时应答将全部被否决。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履约期限:一年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 龙港区茨齐路与文艺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史春佳13470622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睿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凌云开发玉皇商城特色城A-4
联系方式:毕作寅0429-2687777
邮箱地址:lnrc2023@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睿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 0174 1208 0000 1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作寅
电 话:0429-2687777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主、副食品采购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00-01788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主、副食品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2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餐饮全品类原材料,主要包括蔬菜、豆制品、水果、禽蛋、肉类、水产、冷冻品、粮油、副食调料、干货、酒水饮料、低值易耗品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有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企业),最多只能有一家公司(企业)参加应答,同时应答将全部被否决。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履约期限:一年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 龙港区茨齐路与文艺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史春佳13470622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睿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凌云开发玉皇商城特色城A-4
联系方式:毕作寅0429-2687777
邮箱地址:lnrc2023@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睿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 0174 1208 0000 1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作寅
电 话:0429-268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