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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2024年海岸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造林工程

【信息日期:2024-08-13】【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绥中县2024年海岸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造林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绥中县2024年海岸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造林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21-01040
项目名称:绥中县2024年海岸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造林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32,407.32
最高限价(元):1,232,407.32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 60 日历日完成施工(具体起止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1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及“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辽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和“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请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的同时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报名。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绥中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绥中县和平街西段9号
联系方式: 张科长0429-23906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申海花园山水路2-2-1
联系方式: 高桦楠0429-3062266
邮箱地址: lnhfxmzx@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74120800000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桦楠
电  话: 0429306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