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镇初级中学学校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镇初级中学学校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镇初级中学学校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 47.4 万元,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镇初级中学。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镇初级中学食堂主副食品配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镇初级中学学校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镇初级中学学校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在“信用中国”没有被列入黑名单;
5、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箱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1、领取采购文件其他说明: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 2024 年 08 月 0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或将以下材料扫描成一个整体pdf文件,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lndxztb2023@163.com)。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严格按照这个主题填写,确保手机号码能联系到本人,否则因手机号码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材料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镇初级中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镇初级中学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镇
联 系 人:李树安
电 话:131885015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东晓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南中街
联 系 人: 闫亮
电 话: 18698952553
电子邮件: lndxztb2023@163.com